第49章 三次圣杯不死之身
阿杜拜尔觉得自己最近很倒霉。
自从上次他在给潮汐之母的祭祀仪式上出了事情后,他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但其实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在香快烧完的时候他眼皮子沉了一下下,而等阿杜拜尔惊醒过来之时,香灰已经凉透了。
按说潮汐之母是九位神祇里头最好说话的一位,水手们都说祂脾气大,但忘性也大。
但只要你下次多献一壶酒,祂就把你上回的怠慢忘得乾乾净净。
可惜的是,这些好像不怎么准。
先是他所在船队在雾海上漂了两天两夜没找到入港的航道,然后是去收帐的时候被一条发了疯的陆行鸟给踢断了鼻骨。
鼻骨还没长好,阿杜拜尔就摊上了大事———三天前,他弄丟了一个东西。
准確地说,不是他弄丟的,是被人偷走的。
那是一个巴掌大的匣子,黑檀木的,上面雕著波浪纹,锁扣上嵌著一颗猫眼石。
匣子里面装的是什么,阿杜拜尔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他只知道这东西是从海那边来的,是一个叫太古的国家,据说在失落地的最东边,与宛兰隔著整片雾海,要从风暴群岛再往东走三个月才能到。
太古国的人从不跟外人打交道,他们的商船一百年也来不了龙港几次。所以当那艘漆黑色的平底船靠岸的时候,整个龙港都炸了锅。
那商人穿著阿杜拜尔这辈子见过的最怪的衣服:一身黑,从脖子裹到脚踝,领口绣著一条金色的五爪蛇——不,是龙,那人说那是龙。
龙港的人听了都笑。
龙?龙长什么样谁不知道?龙有翅膀,有鳞甲,一口火能烧掉一座城。
你衣服上绣的那玩意儿连翅膀都没有,也好意思叫龙?
那商人没生气,只是笑了笑。
“在我们那儿,龙不长翅膀。它们飞靠的是气,是天地之间的浩然之气。”
龙港的人没听懂,但也没再问了。反正太古国的人说什么都稀奇,听个热闹就行。
那商人在龙港待了三天,见了龙港的大都督,见了商会的头头,还见了几个帮派的老大———他来的时候带著十几口箱子,走的时候箱子空了。
鯊鱼帮的老大小懒虫托关係从这个太古富豪手中接到了一单生意,大生意———替那位太古商人送一件礼物给行省总督。
就是那个丟了的黑檀木匣子,而小懒虫把这差事交给了阿杜拜尔。
但请不要被迷惑,小懒虫並不小,事实上,他很胖。当阿杜拜尔第一次见小懒虫的时候,觉得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山。
一座瘫在椅子上的肉山。
鯊鱼帮大厅的尽头摆著一张特製的椅子,宽得能躺下三个成年男人,座垫是用整张鯨皮缝的,底下垫了三层弹簧。椅子两侧各焊著一根铁柱,铁柱之间横著一条手臂粗的铁桿,那是用来防止小懒虫从椅子上滑下去的。
小懒虫就嵌在那张椅子里。
说“坐”是不对的,他更像是被倒进去的——整个人像一块被太阳晒软了的鯨脂,从椅背上一路淌下来,在座垫上摊开,又从扶手两侧溢出去,把整张椅子填得满满当当。
椅子旁边站著一个神情呆滯的女人,头髮灰白且眼神空洞,像一具被抽走了魂的木偶。
她的胸前接著两根细管子,透明的那种,管子另一头连著两个巨大的玻璃瓶,瓶子搁在小懒虫椅子扶手旁边特製的架子上。
那瓶子大得能装下一整桶酒,里面的液体则呈现出微微泛黄的乳白色。
阿杜拜尔第一次看见那瓶子的时候,胃里也是不由自主的翻了一下。
他听说过的,龙港黑市的人都知道小懒虫喝的是什么。
不是酒,不是蜜,是母乳。
他专门买几个女人,日夜不停地给他供著,喝完了就换人,换了一茬又一茬。
“其实这次任务很简单,你知道的,我最信任你了。你只需要隨著商队去纳瓦格兰,將匣子送到总督府后门,交给一个穿灰袍子的管家就行了。”
“老大,这活太轻了吧?”阿杜拜尔其实是不情愿的,总觉得自己大材小用。
他是杀手,不是马仔。
小懒虫看了他一眼,那眼神说不上是笑还是別的什么:“轻?轻就对了。你以为我让你去送什么要紧东西?不过是个礼数。太古来的人讲究,送个不值钱的玩意儿,走个过场。你要是有本事把这差事办砸了,那才叫稀奇。”
阿杜拜尔把匣子揣进怀里,出了门。
三条街。
从鯊鱼帮总堂到龙港的远行驻地要穿过跳蚤市场、铁匠街、还有一个卖醃鱼的市场。
阿杜拜尔走过这条路没有一千次也有八百次,闭著眼睛都能走。
那天天气不算坏,太阳半死不活地掛在天上。
跳蚤市场一如既往地热闹,卖假古董的波西老头扯著嗓子吆喝,卖老鼠药的红丽商人举著块牌子在人群里挤来挤去,还有几个不知道从哪个矿上跑出来的柴薪奴蹲在墙角,额头上烙著火焰纹,面前摆著几只破碗。
阿杜拜尔从他们中间穿过去,手一直揣在怀里摸著那个匣子。
匣子不大,只比他的手掌宽一点,不过摸上去温温的,不像是木头该有的温度。
阿杜拜尔把这归结为自己手心出汗,然后他拐进了铁匠街。
铁匠街不长,但两边的铺子一家挨著一家,打铁的声音能把人的脑子震成浆糊。
阿杜拜尔每次走这条街都觉得自己的牙在共振,嘎吱嘎吱的,像要碎掉似的。
他捂著耳朵加快脚步。
就在这时候,阿杜拜尔撞上了一个人。
事后回顾,再准確地说,是那个人撞的他。
那是个女人,裹著一件灰扑扑的斗篷,低著头走得很快。
阿杜拜尔没看清她的脸,只看见斗篷帽子下面露出一小截下巴——事后的他这才觉得这女人竟有种蛇的感觉。
两人撞了个满怀。
阿杜拜尔往后踉蹌了一步,下意识地摸了摸怀里——匣子还在。
那女人也没停,连句道歉都没有,低著头继续往前拐进一条巷子就不见了。
阿杜拜尔骂了一嘴后,扭头赶路。可等他走出铁匠街,手往怀里一摸——
空的。
匣子没了。
阿杜拜尔当时整个人就被定在了原地。他把手从怀里抽出来,又伸进去,又抽出来——空的,里里外外翻了个遍,连个匣子影子都没有。
阿杜拜尔转身跑回铁匠街,在那条不到两百步长的街上从头找到尾,又从尾找到头。
他问那些打铁的匠人,问那些路过的人,问那个卖老鼠药的红丽商人——所有人都摇头,所有人都说没看见。
那个撞他的女人,也没人看见。
阿杜拜尔站在铁匠街中间,打铁的声音还在他脑子里嗡嗡响,太阳还是那个半死不活的太阳,但他的天塌了。
他回去找小懒虫的时候,腿是软的。
小懒虫听完,没发火。
这比发火更可怕。
那眼神阿杜拜尔见过,小懒虫看那些欠债不还的人,看那些吃里扒外的人——都是这个眼神。
“你知道那匣子里装的是什么吗?”
“不知道,老大。”
“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一件事——那个太古来的人,为了把那匣子从海那边运过来,花了三个月时间。三个月啊,阿杜拜尔。他走了三个月的海路,绕过了风暴群岛,穿过了雾海,死了十七个水手。到了龙港,他又花了五千金幣打点上下,才把这东西送到总督面前。”
“而你,仅用半个钟头就把它弄丟了。”
阿杜拜尔跪下去。
“老大,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找,我把它找回来——”
“找?你上哪儿找?龙港拢共二十万多人,你一个一个翻?你知道那女人长什么样?”
小懒虫努努嘴,身旁的一个皮肤黝黑的男人便从腰上抽出刀。
那是一把鯊鱼骨柄的短刀,刀刃上刻著波浪纹,鯊鱼帮的人管它叫“开膛手”
刀尖抵在阿杜拜尔喉咙上时,他闭上了眼睛。
然后小懒虫叫停了。
“让神来抉择吧,三分圣杯。”
三分圣杯是鯊鱼帮或者说是深渊之神信徒的老规矩他们称之为“神明决断”。
但规矩很简单——一个人犯了死罪,就掷三次圣杯。
三次都是好卦,说明诸神不许杀他,这人就活了。
三次都是坏杯,说明诸神要他死,那就得死。
如果一好圣二坏或者二好一坏,那就说明诸神拿不定主意———还是把人杀了为好。
小懒虫叫人取来了圣杯。
那是三枚巴掌大的贝壳,內壁打磨得极薄,对著光能看见里面有一层银色的膜。据说这三枚贝壳是从深渊潮汐之母的神庙里请出来的,每一枚都浸过海神祭司的血。
小懒虫亲手掷了三次。
第一次,贝壳落地,內壁朝上——好杯。
第二次,贝壳落地,內壁朝上——好杯。
第三次——
贝壳在地上转了三圈,最后啪嗒一声扣在地上。
內壁朝上。
好杯。
三次,全是好杯。
总堂里安静得能听见火把噼啪的声音。
小懒虫低头看著那三枚贝壳,看了很久。然后他抬起头,看著阿杜拜尔,脸上的表情变了。
“诸神不让你死。”
阿杜拜尔跪在地上,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十天。我给你十天。十天內,你把匣子找回来。找不回来——”
他没说后面的话,但所有人都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诸神不让杀,不代表不能杀。
规矩是规矩,人是人。
小懒虫要是铁了心要一个人的命,十个潮汐之母也拦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