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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只要不攻城,我就不会输

      第169章 只要不攻城,我就不会输
    沼地公爵的主力部队不断向东进发,距离王都琥珀港只剩下最后的五十公里。
    如果全速行军,两天不到就能进抵城下。
    但公爵依然不打算直接攻城。
    根据他目前得到的消息,国王莫里斯已经在城内聚集了大批勤王部队,总人数不会低于三千。
    虽说莫里斯在科伦城输了场大的,但毕竟是接受过正式加冕的国王,在王冠领地依然有一定的号召力。
    除此之外,琥珀港内住着两万多市民,至少能动员出三千人的武装市民,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
    沼地公爵这边,能调动的兵力与城内差不多,六千出头的样子。
    当然,他麾下军队的士气必然要远高于守军。
    拉到野外打一场,大概率是他赢。
    奈何国王莫里斯有十二米高的城墙作为掩护,再加上科伦城那场输太惨,不至于蠢到再出城与公爵野战。
    琥珀港是一座位于静河北岸的临海港口,东、南两面都是天然屏障,也就西面与北面适合攻城。
    作为北境王国最富裕的城市,城内守军的装备必然精良,还会配备大量的守城器械。
    攻城难度与科伦城不可同日而语。
    在仔细分析敌我态势后,沼地公爵当然不愿意发动强攻。
    强行攻城就有可能会输,输上一场就是满盘皆输。
    但只要他不攻城,那他就永远都能立于不败之地。
    眼下是四月中旬。
    他计划用一到两个月的时间,慢慢消磨城内守军的耐心,最终达到不战而胜的目标。
    为此他制定了三步走的战略计划。
    第一步,让新投靠过来的各路‘仆从军’四面出击,包括贵族、马匪与强盗,目标是琥珀港周围的乡村领地,阻断琥珀港的粮食供应,让城内陷入孤立无援的困境。
    第二步,派出主力部队围困琥珀港,打出大片旗帜,展现己方势力之强盛,动摇守军士气。
    第三步,不断派出使者联系王室与城内各方势力,向他们施加压力、许诺利益,分化城内的抵抗力量,加速城内抵抗意志的崩溃。
    这套计划固然稳妥,只要能够贯彻执行,国王莫里斯最终只能选择乖乖投降。
    唯一的问题,就是耗时比较长,容易受到外部因素干扰,从而无疾而终。
    沼地公爵之所以会选择这种极费时间的战术,主要在于他有拖下去的底气。
    在王冠领地,他已经得到了包括寒风伯爵在内四名实权伯爵的效忠投靠。
    静河沿线的城市也大多选择投降,并乖乖地奉上金币与粮草。
    除了琥珀港,王冠领地上已再没有成规模的抵抗势力。
    沼地公爵现在不缺军费,更不缺粮食,周围还都是向他效忠的贵族与城市。
    他麾下军队的士气也仍然高昂,完全就不像是一支孤军深入的军队。
    原因在于这些将士都看到了大获全胜的曙光。
    只等自家公爵戴上北境王冠,他们就都是开国功臣。
    由于近期的一系列行动都太过顺利,沼地公爵顺带还修改了最终的战略目标。
    本来,他是计划让长子拉斯洛迎娶小公主,他继续当公爵,长子当国王,将来两块领地自然合二为一。
    现在,他计划由他本人加冕为王镇守王冠领地,长子迎娶公主后返回金鹿堡,代替他接管公爵领。
    这在他看来并无多少区别。
    反正这王位与领地将来都是他长子的,正好先让长子在公爵的位置上历练一阵,将来能更好地继承王位。
    拉斯洛知道后对此并没有意见,甚至还大表忠心,垂下一贯高昂的头颅道:“父亲,我一切都听您的。”
    沼地公爵则激励长子道:“我的儿子,琥珀港与王位都终将属于你,整个北境也将在你的手上完成真正的统一!”
    所谓真正的统一,自然就是要消灭掉另外两大公爵,让王冠的光辉照耀北境的每一寸角落。
    至于这俩公爵,在沼地公爵看来都不值一哂。
    谷地公爵,年轻且缺乏威望,难以服众,就连麾下伯爵都敢忤逆他,无法组织出一支成规模的军队,顶了天就是在边境搞搞游行示威。
    至于草地公爵,虽凶悍狠厉,却受困于领地规模与人口,成不了大器,最终只能像强盗一样抢一把就跑,完全不可能攻破沼地公爵在领地西边设下的城堡防线。
    沼地公爵遍览北境,发现唯一能对他构成威胁的,反而是最近新冒出来的白河领林恩。
    白河流域的地理位置太过凶险。
    林恩只要能往南占据三河城,就能在地理上与谷地公爵领相连,彻底切断沼地公爵的退路。
    幸运的是,公爵与三河城市长于尔根关系密切,市议会内也有大批他的支持者。
    根据于尔根最新传来的消息,三河城现在已经与林恩切断一切商贸往来,并计划派出船只封锁白河航道,以彻底封锁白河领获得战略物资的通道。
    沼地公爵收到消息后自是喜出望外,连写两封急信对三河城市议会大加褒奖。
    他在信中许诺,只要三河城能坚持到今年秋收,他就免去三河城今年与未来两年所有的城市税。
    同时他还密信于尔根,在他戴上北境王冠后,御前会议里必定有于尔根一个位置。
    白河流域的变故的确曾令公爵惊出一身冷汗。
    但林恩现在已经无法再大批量地获得铁锭、兵器甲胄等战略物资,仅凭六块小规模的农业领地,完全翻不起风浪来。
    至于攻破三河城,那更是无稽之谈。
    公爵领第二大自治市岂是那么容易就能被攻破的?
    城市内的确派系林立,权力与军队都难以集中。
    但只要林恩胆敢对城市发动攻击,城内的各大派系肯定能做到一致对敌。
    公爵事先还叮嘱过妻子,让她密切观察林恩的动向,如有必要可以出兵援助三河城。
    因此,对于三河城,公爵相当的放心。
    但三河城此时的局势已然急转直下。
    面对坚城,林恩的想法与沼地公爵出奇地相似。
    鲁迅有云:为将者,未虑胜先虑败,故可百战不殆。
    林恩也认为,只要不攻城,他就永远都不会输。
    根据从三河城搜集到的情报,他早已摸清楚城内军事力量的分布,也已获悉城内几大势力之间的龃龉。
    事实上,民兵团团长昆诺与教会的矛盾几乎是公开的。
    只需在三河城随便找间酒馆坐上一晚,出两杯麦酒的钱,必然能从一些老酒鬼的口中听到相关八卦。
    “罗特吉主教你听说过吧?就当市议员的那个,据说他喜欢年幼的小男孩,经常在城内的教堂里干龌龊事,啧啧啧。”
    “你说我是怎么知道的?我当然也是听别人说的,对了,我还告诉你个秘密,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
    “我怀疑,这事是昆诺团长故意泄露出来的,据说那男孩的父母曾经在教堂门口闹过事,差点就被教堂的卫兵给打死了,还是团长救下了那苦命的一家子。”
    “团长大人是个好人呐,总是愿意照顾我们这些小市民,但有什么用呢?连市长都是教会的忠实信徒!”
    林恩带着家眷从白熊领返回河沼领,刚下船,就收到了来自三河城的密报。
    从今年三月开始,利昂就在他的授意下组建了一支情报小队。
    这支情报小队的规模非常袖珍,就十来号人。
    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种旁门左道收集情报与讯息。
    酒馆、码头、妓院.城市的各种阴暗角落都蕴藏着有价值的情报。
    这种事并不需要多么高级的人才去干。
    利昂其实就点小钱雇了些地痞流氓,仅此而已。
    这帮城市底层人毫不起眼,却能屡次带来各种小惊喜。
    在获悉三河城两大军事势力的矛盾后,林恩要做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在城外,他要不断劫掠庄园农村,并想办法歼灭掉教会的骑兵部队,尽可能摧毁教会在城外的资产。
    在城内,他要与利昂合作,继续搜集情报,试图离间城内的各方势力,挑起他们之间的矛盾。
    林恩抵达河沼领的同时,老二休戈已经带领骑兵离开营寨,正式开始了他的劫掠之旅。
    针对教会武装相对分散但又装备精良的特点,老二与老三研讨出一套专门的战术。
    劫掠,尤其是劫掠有一定防御力量的教会庄园,那当然也是要讲战术的。
    一拥而上乱抢一气不仅效率低下,还有可能会陷入敌军的包围。
    为了又快又好地完成大哥布置下来的任务,老二将一百五十骑分成了四支不同任务的小队。
    前锋队四十骑,身披厚重的板甲衣,携带骑枪、长剑与十字弩,负责突破各庄园入口的简易防御工事,击溃防守力量后协助劫掠队搜集财货。
    劫掠队六十骑,只穿轻便的皮甲与少量锁子甲,携带长剑、皮囊与绳索,负责砍杀负隅顽抗的农奴,并驱赶牲畜、搬运财货,是实行劫掠的主力部队。
    警戒队三十骑,同样是轻骑兵配置,携带简易拒马,负责占据庄园外的各要道路口,阻止周围庄园的民兵支援,若遇到大批精锐敌军则燃烧狼烟,通知友军撤退。
    断后队二十骑,全副武装,在警戒队周围行动,掩护警戒队的行动,必要时可向敌军进攻,掩护其他队伍安全撤离。
    老二不愧是林恩手把手带出来的马匪精英。
    他深刻理解了小规模骑兵劫掠的本质,就是利用骑兵的机动能力碾压固定据点。
    敌军固守在据点内,而我军却拥有主动进攻权与机动性优势。
    只要战术发挥得当,就能依托于骑兵的高机动性与灵活性,达到来去如风的效果。
    新一天的太阳照常升起。
    三河城西郊,尼登修道院庄园的农奴们也从睡梦中苏醒,并准备开始今天的劳作。
    顾名思义,这座庄园归‘尼登修道院’管辖,共拥有农奴两千余人,下辖八个村庄,耕地面积超过四万亩。
    负责保护庄园与修道院的,是忠于教会的五个骑枪队,包含十五名精锐骑兵与二十名步兵。
    除此之外,每座村庄都有庄头率领的少量民兵队伍,负责日常警戒、维护村庄治安。
    早在今天凌晨,尼登修道院就已获悉敌军的大致动向,知道有一股敌军正在北边修建营寨。
    但修道院的院长并未下达撤离指令。
    一方面是上头还没来通知,另一方面则是他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跑。
    八个村庄分得很散,大半夜的很难让劳作了一整天的农奴都爬起来跑路。
    更重要的是,这座庄园刚完成春耕没多久,麦苗才刚刚发芽,这时候逃跑,谁来照顾麦苗?
    去年秋天,这座庄园就曾遭到过流民叛军的洗劫。
    今年种下去的种子,可是农奴们从口粮里勉强抠出来的。
    若是今年再没收成,这两千农奴要么饿死,要么就只能沦为流民。
    正当北边村庄的农奴们就着咸菜喝稀粥时,村外忽然响起了哨兵急促的口哨声,接着就是密集的马蹄声与震耳欲聋的杀喊声。
    这也是老二招式。
    晚上劫掠当然要偷偷地进村、打枪的不要。
    但白天却是声势越大越好。
    他手头的这些骑兵可是林恩全部的骑兵家底,死一个都是损失。
    全员高声呐喊,搭配马蹄声,能营造出‘千军万马’的压迫感,可以有效瓦解敌军的抵抗意志,以尽可能降低己方的战损。
    听到外头的杀喊声,农奴们连粥也来不及喝,当即丢下木碗,光着脚丫子就往屋外跑。
    此时,老二已经亲率前锋队突破村口岗哨,如黑旋风般席卷整个村庄。
    黑马踏碎村口木栅栏,黑旗撕裂晨雾,前锋队骑枪上挑着燃烧的火把,宛如死神降临。
    他们全员身披黑色罩衫,以黑头巾蒙面,甚至还配备了五面迎风招展的黑底骷髅旗。
    一切都是为了加剧敌方的恐惧,并打出‘骷髅团’的名声。
    嗯,没错,出来抢劫当然要有名号。
    在谷地公爵领用过的‘铁面团’肯定是不能再用了。
    为了尽可能追求恐惧效果,老二给这支骑兵起名为‘骷髅团’。
    杀入村庄后不久,他鹰隼般的目光很快就锁定了慌不择路逃跑的庄头。
    主要一群瘦子里就那一个胖子,实在是太显眼了。
    老二夹马上前,一剑斩下庄头的脑袋,而后高举头颅,仰天大喝:“带走牲畜,践踏麦苗!”
    尾随而至的前锋队骑兵则高呼:“杀光向南逃跑的人!想活命就向北逃,白河伯爵会接济任何人!”
    在他们身后,劫掠队骑兵如潮水般涌入,迅速洗劫整座村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