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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剧情和馥郁堂

      谭峥泓见桑景云答应明天去自己家做客, 喜出望外,又开始念叨今天发生的种种事情:“桑小姐,今儿个早上, 我本是想来找你的,结果刚起床, 我爹就接到电话,说是我娘乘坐的船到码头这边了, 于是我就匆匆赶过去……”
    他说着说着,还把自己母亲在今天之前, 不知道云景是女子的事情说了:“桑小姐你是不知道, 我娘说她看了你的书以后, 就想着自己要不是年纪大了,要不是已经结婚, 肯定会去追求你。”
    桑景云听得哭笑不得, 却也觉得谭峥泓的母亲,是个挺有意思的人。
    谭峥泓跟桑景云说了一小时的话, 主要在说自己的母亲, 还把自己父母的认识过程给说了, 说谭大盛当初,花了许多心思,才追求到乔平安。
    桑景云听完有些感慨。
    谭峥泓的家庭环境真的挺好的,他父母什么都跟他说。
    谭峥泓的母亲还在家里等着, 所以他没在桑家吃晚饭, 匆匆离开。
    桑钱氏听到了一些谭峥泓说的话, 在谭峥泓离开后,就有些焦虑地对桑景云道:“阿云,明儿个要去见小谭的母亲, 我们是不是应该准备一些礼物?还有你明日的穿着打扮……也不知道小谭的母亲喜欢怎么样的。”
    桑景云道:“奶奶,就是普通吃顿饭,不用太在意。”
    她是云景,只要谭峥泓的母亲脑子没问题,就不会对她挑三拣四。
    而谭峥泓的母亲,显然是个聪明人。
    桑景云回到楼上,继续写自己的《梦游莫斯科》。
    把这当小说来写之后,她写得那可就太痛快了!
    这时的人,消息是非常闭塞的,而且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乡。
    这也就让一个普通的上海人,不能理解东北的冬天,为什么会没有新鲜的青菜吃。
    可以说,现在上海绝大多数人,都对东北的风土人情一无所知。
    但桑景云了解东北。
    她在东北住过一段时间,她甚至对莫斯科,都有一定了解。
    她曾跟朋友一起去莫斯科旅游,不仅住了古堡,还玩了射击。
    仅凭这些经历,让她深入去分析俄罗斯的文化是不能的,但拿来写个小说足够。
    桑景云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东北的一个普通农民,他过着跟这时绝大多数农民一样的,艰苦的生活。
    眼瞅着天要冷起来,他努力攒柴火和粮食,又将白菜存到地窖里,同时跟自己的妻子,算计着粮食要怎么吃……
    山上有很多树,但不是想砍就能砍的,毕竟那些树有主。
    所以,他辛苦一天砍的树,大部分都要给地主,自己能拥有的,只有一小部分。
    天已经很冷,幸好做晚饭的时候,把炕烧热了,他迷迷糊糊睡去,然后发现自己依附在一个俄国人身上,成了一个背后灵。
    他一开始很恐惧,但他回不去,就只能飘在那个年轻的俄国工人身后,跟着这个工人去游行……
    桑景云从三月革命开始写。
    这书的主角一开始听不懂俄语,就只是摄像头一般,记录了三月革命的情况。
    之后,他慢慢能听懂俄语了,然后就会看到后续的革命,看到无产阶级,终于站起来了!
    至于再往后……桑景云对苏联的种种,是不了解的,所以她肯定写不了未来苏联的情况。
    桑景云打算按照自己国家的情况来写。
    她要写土豪被打倒,她要写农村按照人头分地。
    她要写工厂收归国有,每个工人都是工厂的主人。
    她要写每个人都能受教育,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至于具体写什么……按照年代文来写就行!
    桑景云上辈子看过很多年代文,有写农村的,也有写工厂的。
    对21世纪的人来说,六七十年代的人过的日子着实不怎么样,他们是不愿意过这样物资匮乏的生活的。
    但对这个时代的底层百姓来说,六七十年代的人过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堂!
    而且,她一开始写这些,后面是可以继续往下,写民众的生活越来越好的!
    这本书,其实就是个披着俄国皮的年代文,通过主角的视角,去看一个俄国工人的生活。
    这个俄罗斯工人在一家钢铁厂工作,每个月有定量的票据,他还可以通过考级增加自己的工资。
    他会抱怨蔬菜供应不足,然后在放假的时候去自己妻子位于农村的娘家,换一些蔬菜。
    这也让主角看到了农村那些农民的生活。
    一个村就是一个集体,农具一起用,大家一起干活,平日里记工分,收了粮食按照工分来分,村里还会组织村民集体去开荒,去修路,每个人都干劲满满。
    工厂也是这样,对工人们来说,工厂是他们的家,他们一心要把这个家建设好。
    工人们可以分到房子,他们的孩子在钢铁厂的小学读书,他们生病了可以在厂里的医务室接受治疗……
    当然很多东西,是后面才写到的,桑景云这天写到晚上九点,也不过写了四千字。
    她打算多写一点,再拿去《上海日报》投稿。
    她相信,这个时代的老百姓,在看到这本书里的普通人的生活以后,一定会心生向往。
    当然,肯定会有很多人反对这本书。
    《上海日报》如果真的刊登了他这本书……现在还好,将来说不定会被打砸。
    所以,稿费她是别想拿了!
    这本书注定没有稿费,但桑景云写得挺开心,差点忘了第二天要去见乔平安的事情。
    仔细想想,见乔平安这件事跟这么一本书比,并不是很重要。
    桑景云的心情很平静,第二天早上起来后,她也不急着干别的,先拿出《穿成包身工》的稿件,继续往下写。
    曹可欣在现代时,只是一个普通女孩。
    但她来到了民国。
    环境逼迫着她成长起来。
    而她接受的教育,也让她在这个时代,可以更好地生活下去。
    比如成为报童以后,普通报童卖报,是跟人学了几句吆喝,来来去去就那么几句的,但她可以看懂报纸上的字,就能有针对性地去推销,她卖掉的报纸,总是比其他人多。
    她还在看了报纸之后,努力给自己找工作。
    当报童,到底不是长久之计。
    桑景云平日里,要写到中午,才能写完三千字,但今天,大概是中午要出门,她在上午九点时,就已经将今日的更新写完。
    写完更新,桑景云收拾了一下东西,就开始洗脸换衣服。
    她还是希望自己可以好看一些的。
    十点,谭峥泓开车来接桑景云。
    桑景云今天穿的,是之前做的洋装之一,上车后,她对谭峥泓道:“谭峥泓,什么时候你陪我再去做几身衣服吧。”
    她原先的衣服有些旧,也有些小了,新做的两套则不够穿,桑景云打算再去做几套衣服。
    “好!”谭峥泓一口答应:“桑小姐你定时间就行。”
    桑景云没急着定时间,她和谭峥泓一起来到谭家,然后就看到了谭峥泓的母亲。
    这是个很漂亮,也很有气质的中年妇人,而她在看到桑景云后,眼睛瞬间亮了:“云景先生,你好!”
    整个见面过程,跟桑景云以为的不太一样。
    乔平安竟然是以读者的身份来见她的,还一直在跟她讨论她的作品。
    “我之前把《无名诀》和《真假千金》都看了,但《一个士兵》这本书还不曾看,昨晚上看了之后,特别喜欢,可惜峥泓他爹不让我多看,说不能睡太晚……”说着,乔平安瞪了谭大盛一眼。
    谭大盛:“……”他一年没见自己媳妇儿,结果自己媳妇儿见面之后只顾着看小说,他有意见,是应该的吧?
    虽然被忽视了,但谭大盛还是很开心的,一直陪在旁边说话,还让人准备了丰盛的午餐。
    吃过饭,得知桑景云想要买衣服,乔平安立刻道:“景云,我大老远过来,带的衣服不多,也想去买几件,我们下午一起去买衣服?”
    她其实是带足了衣服的,单纯就是想跟桑景云一起去买衣服。
    桑景云没有拒绝,和他们一起,去了那个之前去过的裁缝铺。
    那裁缝铺里的老板见到桑景云以后,直接就叫出了桑景云的名字,给他打下手的女子在给桑景云量过尺寸后,也道:“桑小姐的尺寸一点没变!”
    这种被重视的感觉挺好的,怪不得他们生意好!
    桑景云这次,在乔平安的大力推荐下,做了五套衣服,乔平安还抢着付了钱,说这是她送给桑景云的礼物。
    桑景云看出来乔平安是真心的,也没扭捏,直接收了,然后就听到谭峥泓低声道:“娘,你真厉害!”
    他之前想送桑景云东西,桑景云总是不收,还是他娘厉害!
    大概猜到谭峥泓的想法的桑景云:“……”
    桑景云这天回家时,天已经黑了。
    她没有再写小说,而是将自己之前写的《梦游莫斯科》的内容,精修了一遍,确保这文的文风,跟云景的小说一点都不一样。
    第二天早上起来,桑景云先写了几百字《穿成包身工》,给自己的这一天起个好头,然后往楼下走去。
    而她刚下楼,就见谭峥泓拎着两个食盒从外面进来。
    “桑小姐,我娘给你们准备了一些吃的,托我带过来!”谭峥泓开口,又道:“她也想过来,幸好被我爹拦住了!她真要过来,会打扰桑小姐你工作。”
    确实,如果乔平安来了,自己今天肯定不能专心写小说,桑景云笑道:“我今天确实得专心工作,怕是连你都没空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