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简化字
这年头, 火车都不能准时准点到站,不要说轮船了。
谭家住在英属马来亚,距离上海, 坐船所需的时间是五到十天,当然具体时间, 就要看轮船种类和风浪情况了。
乔平安这一路过来,风平浪静, 非常顺利。
她以前是坐过船的,当时觉得坐船很痛苦, 处处不方便, 但这次, 大概是因为心思都放在了学英文上,她在轮船靠岸时, 甚至有些没反应过来, 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
顺着轮船放下的梯子来到岸上,乔平安觉得自己整个人, 好似还在海上一般, 是晃晃悠悠, 一双脚落不到实处的。
坐了好几天船,她的身体很疲惫,但她的精神很亢奋。
她终于要见到自己许久不见的丈夫和儿子了!还有云景先生!
乔平安这段时间,一直在想象云景先生的模样。
那人跟她丈夫, 定然是完全不一样的, 他应该是个儒雅的男子, 读过许多书,会体恤女子……
乔平安对谭大盛是有感情的,不然当初她一个家里开铺子有人伺候的富家小姐, 也不可能嫁给谭大盛这么个劳工。
但会写文章会写诗词的文化人,谁不喜欢?
乔平安现在就恨自己读书太少,怕自己跟云景先生说话时,会露怯。
也不知道她丈夫那个大粗人,是怎么认识云景先生的。
不过她丈夫虽然读书少,但特别会跟人打交道,朋友遍天下,认识云景先生,也不奇怪。
乔平安心里转着各种念头,然后就瞧见了谭大盛和谭峥泓。
见到许久不见的丈夫和儿子,乔平安忍不住笑起来。
谭大盛见到自己的妻子,也很高兴,招呼起来:“平安!”
他在码头这边有认识的人,早早就打了招呼,让这边的人在看到乔平安的船以后,立刻通知他。
乔平安乘坐的船刚到码头这边,他就得到了消息,而等他和谭峥泓赶过来,这船正好接受完检查。
“娘!”谭峥泓凑到自己母亲身边,“我好想你!”
“我的宝贝儿子,你又长高了!看着也更健壮了。”乔平安看到自己儿子高了一些,壮实了一些,很是感慨。
一年不见,她觉得自己的儿子,好似瞬间长大了许多。
“娘你也更漂亮了,我瞧着你像是越来越年轻了!”谭峥泓笑着开口。
母子两个一年没见,有说不完的话。
谭大盛站在旁边,有种自己被排斥了的感觉。
算了,等晚上,他有的是时间跟自己媳妇儿好好说话。
这么想着,谭大盛安排起来,让人从船上卸下种种货物。
这艘船其实是他的货船,船上装了不少东西,能让他大赚一笔!
他之前办工厂、帮着买机器,差不多把流动资金耗了个干净,最近总算一点点挣了回来。
谭大盛的生意虽然已经做得很大,但这年头,一船货物干系重大,需要他亲自把关。
他忙活起来,谭峥泓则带着乔平安去码头附近的酒楼吃饭休息。
“娘,上海这边有许多好吃的,你一定要尝尝!”谭峥泓点了几个招牌菜,并一一给乔平安介绍,还用英文给乔平安的英文老师做介绍。
乔平安的英文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英国女人,她早年嫁过人,后来丈夫死了,就靠着给人当家庭教师谋生。
南洋那边的本地有钱人和华裔,很乐意请她教导家里的女儿。
而她愿意跟着乔平安来上海,一方面是乔平安给钱多,另一方面,也是她对上海很好奇,对云景很好奇。
她以前就很喜欢《马可波罗游记》里的中国,近来则很喜欢《真假千金》。
不过她没急着询问,倒是乔平安问起云景:“峥泓,你爹认识云景先生?”
谭峥泓听自己母亲提到桑景云,眼睛一亮,当下道:“认识!娘,是我先认识云景,爹才能认识的!”
乔平安听到这话就想起来,最初时,确实是自己儿子先给自己送了云景编写的漫画和写的小说。
她笑着问:“你是怎么认识云景先生的?”
谭峥泓道:“娘,云景先生去年,不是写了一篇短篇小说吗?就叫《大头菜的一生》,我当时看了,觉得那些小乞丐非常可怜,就去了上海县城……”
谭峥泓把自己给小乞丐发钱发吃的,以至于被他们围起来没法脱身,最后桑景云帮他解围的事情绘声绘色地说了。
“云景先生真是个善良的人,峥泓,你要好好向他学习。”乔平安开口。
她心中云景先生的形象更加具体了。
看她儿子对云景先生那么崇拜,云景先生一定温文尔雅。
谭峥泓立刻点头,然后就开始说自己去棚户区,第二次遇到桑景云的事情,说着说着,还道:“娘,云景真的很好!你一定会喜欢她的!”
“你瞎说什么呢。”乔平安笑道,她肯定是崇敬云景先生的,但“喜欢”什么的,可不能乱说。
这话要是被谭大盛听到,谭大盛肯定会不高兴。
不过那样一个有才华还善良的男子,要是她在遇到谭大盛之前遇到,肯定会喜欢。
谭峥泓没多想,又道:“娘,她真的很好,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聪明的女孩子!”
女孩子?乔平安意识到了不对。
谭峥泓却还在说着:“娘,你不知道我有多厉害!我第一次见到云景先生,就很喜欢她,然后我就一直追求她,现在,她已经是我的女朋友了!”
“云景先生是女孩子?”乔平安问。
谭峥泓喜滋滋地开口:“是啊!”
说完,他意识到不对,他娘该不会,之前都不知道云景先生是女子吧?
他们好像确实没说过,毕竟两地通讯不便。
想到这里,谭峥泓又道:“娘,云景先生真名叫桑景云,家里以前是做丝绸生意的,比我小一岁。”
乔平安猛地看向自己儿子,她儿子这是什么运气,竟然能追到云景先生!
她猛地站起身,就捏住自己儿子的脸:“峥泓,你要谢谢你娘我,要不是我给你生了一张好脸,云景先生一定不会看上你!”
她一直觉得自己儿子很出色,但那是云景,云景!
谭峥泓深以为然:“娘,桑小姐也说我长得好看!”
乔平安道:“你长得是不差,赶明儿我找人给你做几身衣服,你一定更好看!”
谭峥泓答应下来。
母子两个说着说着,乔平安道:“我想快些回去,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恢复一下,然后明天请桑小姐来我们家吃饭。”
“那爹呢?”谭峥泓问。
乔平安道:“让他自己回去吧。”
她实在太激动,已经不想再在这里待着。
以她对谭大盛的了解,他们家一定布置得不怎么样,她要回去好好布置一番,再去买些东西。
乔平安带着谭峥泓就走了。
谭大盛紧赶慢赶,在中午的时候终于忙完。
他打算去酒楼吃个饭,然后和妻儿一起回家,结果刚到酒楼,就被告知自己的妻儿已经回去了。
谭大盛:“……”
这会儿已经中午,桑家也在吃午饭。
桑钱氏吃饭的时候,问桑景云:“阿云,小谭今天怎么没过来?”
谭峥泓整天来他们家,就算白天有事,早上也会来转一圈。
因此他偶尔不过来,桑钱氏就要问一问。
桑景云道:“我也不清楚,约莫是有事。”
谭峥泓之前就提过,若是自己有事,就不过来了。
桑钱氏道:“今天做了他爱吃的红烧肉呢!”
桑景云笑道:“我也爱吃。”
吃过饭,桑景云就将自己写的稿件给了桑学文:“爹,这是我昨儿个写的稿件,你帮我誊抄一下。”
“好。”桑学文答应下来,拿起笔就开始抄。
他以前是不耐烦写字的,写字太累人了。
但现在写多了,他不知不觉,竟然喜欢上了写字。
脑子里什么都不想,就这么认认真真将一个个的字写下,他的心也就平静下来。
以前桑学文到处玩的时候,连庙里的和尚都认识,当时有个和尚喜欢抄经书,他非常不理解,现在却有些知道原因了。
不过他对抄经书依旧没兴趣,还是自己女儿的小说更好看。
而最近的这本《穿成包身工》,桑学文依旧很喜欢。
他女儿书里的主角,都是不认命的,都会想办法去闯一闯,拼一拼,就跟他爹一样。
他爹在世时,最喜欢他女儿,显然是有原因的,这两人其实很像。
桑学文抄书的时候,桑景云拿出纸笔,继续写下面的剧情。
曹可欣拍仓管的马屁,又帮仓管解决了一些麻烦事,终于获得仓管的信任,成为仓管的狗腿子。
她的生活稍稍好了一些,她给自己弄到了一件旧棉袄,还可以跟着仓管,吃工厂里的大厨做的正常饭菜。
但管事和仓管,依旧不把她当回事,她还看到了工厂的种种乱象。
这是在未来,绝不会出现的。
在曹可欣的帮助下,仓管做了一些让厂长刮目相看的事情,得到了厂长的赞赏,还获得了管理工厂的权力。
但他并不愿意为工厂的工人做点什么,工人们的生活条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
甚至就连曹可欣的处境,都没有改善多少。
仓管知道她有些能力,但因为她是女人,并不愿意给她一个职位,倒是想让她做自己的姨太太。
曹可欣这具身体长得一般,又因为营养不良还未开始发育,仓管对她本人并不喜欢,只是觉得她能力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