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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一个士兵》登完

      桑景云和谭峥泓回去的时候, 时间已经有些晚了。
    路上,谭峥泓絮絮叨叨说个不停:“张先生太过分了!我一直对他恭恭敬敬,他竟然拆我的台!”
    刚才他也在场, 张先生说的话,他听得清清楚楚。
    张先生觉得他比不上桑小姐就算了, 还一副为桑小姐可惜的模样,太可恶了!
    他发誓, 他以后再也不偷他爹的好酒给张先生了!
    谭峥泓虽然在抱怨,但看他的表情, 听他的语气, 就知道他并没有真的生气。
    有些男人自尊心很强, 受不了自己的妻子或者女友比自己强,好在谭峥泓不是这样的。
    桑景云笑着哄他:“别生气了, 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那是!”谭峥泓得意地笑起来。
    送桑景云回家的路上, 谭峥泓在一家卤味店门口停了停,买了三只咸水鸭。
    到桑家后, 他将其中一只鸭子给桑家人加餐, 又把剩下的两只咸水鸭给了谭大盛安排到桑家的两个保镖, 并跟这两人拉了一会儿家常。
    桑景云看着谭峥泓三言两语跟保镖拉近关系,让两个保镖对他好感大增,有些敬佩。
    谭峥泓天生就能获得别人的好感,他身边的人, 都很喜欢他。
    这也是天赋。
    桑景云上辈子虽然不缺钱, 但却是实打实的留守儿童。
    一直没人关心她, 而这,也让她不擅长用行动来关心他人,很难信任别人。
    谭峥泓与她截然不同。
    今天白天, 桑景云一直很忙,也就没写几个字。
    晚上回到卧室里,周围安安静静的,她拿出纸笔,开始写新书。
    写了一千多字,桑景云才停笔,上床睡觉。
    这本新书对她来说,比前面三本都要好写,也因为这样,她打算双开写另一本书。
    这另一本书,桑景云依旧打算写未来。
    不过那本书,写法跟《穿成包身工》截然不同。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她写的时候会小心一些,尽量不写敏感内容,但另一本书,桑景云打算挑战一下某些人的神经。
    这本书,她会用东兴的笔名来写,名字就叫《俄国未来》
    它不是小说,单纯就是从上帝视角,去写“俄国”的未来。
    桑景云打算上来就搞一波大的,预言一下十月革命,然后就开始写,无产阶级革命之后的俄国,会是什么样子的。
    她可以写未来世界,也可以将她以前在思想政治课上学到的内容写进去。
    这不是一本小说,而是一本她按照自己曾经的现实所写的“幻想录”。
    这本书,肯定不像《穿成包身工》那样好写,但桑景云还是想写。
    这天晚上,桑景云想了很多,睡得也就有些晚。
    但第二天早上,她还是准时醒来。
    上海的天气已经变得炎热,早上天亮的时间也越来越早。
    桑景云拉开窗帘做了点运动,就听到楼下传来喊她吃早饭的声音。
    她来到楼下,发现谭峥泓已经在了。
    现在桑家的人多了许多,原本的八仙桌不够用,桑钱氏就花钱买了一个圆台面,放在八仙桌上,将八仙桌扩充成可以坐十二个人的大圆桌。
    这会儿,桌边除了坐着桑家人以外,还坐着谭峥泓和两个保镖。
    早餐是粥,一些小菜,还有桑钱氏去外面买的包子。
    成人拳头大小的肉包子,两个保镖一人吃了五个,还另外喝了许多粥,饭量之大让人惊叹。
    桑景云只吃了一个包子,喝了一小碗粥就饱了,吃过之后,她就拿了报纸看。
    这些天,有人在报纸上发文章说云景的坏话,但也有人,在报纸上吹捧云景。
    她看的这些报纸,上面就全是夸她的话。
    “我喜爱的,是云景的小说,与她是男是女无关。她的小说,不论用词还是立意,都值得学习……她身为女子,却接连写出让人惊叹的,波澜壮阔的小说,乃是我辈楷模!”
    桑景云读完一篇大概四百字的文章,心旷神怡。
    被人夸奖的感觉真不错!
    读完这篇文章,桑景云打开了《新小说报》。
    桑景云刚穿来时看到的《新小说报》,是不那么好读的。
    上面的小说没有标点,段落还很长,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看得人眼晕。
    现在就不一样了!
    如今上面的文字,都已经加上标点,黄培成还将之分成好几个栏目。
    这报纸的第一个版面上,有个目录,会简单介绍后面刊登的小说,比如对《一个士兵》的介绍,就是:“云景先生为你描绘西方战场!洋人都爱看的小说!”
    目录下面则是两个小栏目,一个叫“奇闻轶事”,另一个叫“笑话”。
    今天的奇闻轶事,说的是有一个人喜欢吃田螺河蚌,又一贯惫懒,常常不把田螺煮熟就吃,结果田螺里的虫子进入他的身体,在他脖颈处吸血,后来他与人打架,有人扇了他一巴掌,竟将他整个脑袋打掉,原来他脖子处,已经被蚂蟥等虫子蛀空。
    这故事一看就是编的,但挺有教育意义,能让百姓记住,田螺等物必须煮熟了吃。
    而后面,刊登的有短篇小说,也有《一个士兵》这样连载的长篇小说。
    桑景云翻到自己的小说,微微一愣。
    她这段时间事情太多,都没怎么注意《一个士兵》的连载状态。
    此刻,她才注意到,这本书已经登完。
    桑景云之前已经给黄培成送去三个章节的新书,黄培成也就在结尾处做了广告。
    “云景先生新书《穿成包身工》,将于明日在本报连载,敬请期待!”
    这句话后面,还有一行简介:“未来女子的灵魂在一名包身工的身体里醒来,且看她如何在民国呼风唤雨!”
    这广告挺有意思,桑景云不知道别人如何想,反正她会想看后续。
    其实这时很多小说,书名都非常含蓄,还蕴含特殊意义,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的人,都看不懂。
    但桑景云的书是异类,她的书名简单直白。
    这一来是她不擅长起名字,二来……简单直白也不见得是坏事,能让老百姓,也愿意听她写的故事。
    也不知道明日新书刊登,读者会不会喜欢。
    最近着实发生了不少事情,大概是事情太多引来民众好奇,以及《一个士兵》已经刊登到结尾,因而《新小说报》的销量并未降低,但当她的新书开始刊登,情况就不一定还能这么好了。
    桑景云注意到《一个士兵》这本书刊登完的时候,其他人也注意到了。
    顾书潮一边吃早餐,一边看《一个士兵》的更新,看完发现这本书已经登完,怅然若失。
    这书,就这么完结了?
    好像是该完结了,战争已经结束,尤斯塔斯已经退役,他还开始了新生活……
    “桑景云这个小姑娘,还真敢写!之前她小说里的时间跟现实重合的时候,我很担心,怕她后续不知道要如何写下去,结果她完全不把此事当回事,直接就写协约国获得了胜利……若最后当真是协约国获得胜利也就罢了,若是没胜利,她该如何是好?”
    顾教授对自己的妻子开口。
    顾教授和自己的妻子,同样是包办婚姻。
    他也有过不满,因为他妻子没怎么读过书,很多东西都不懂,两人的思想,更是截然不同。
    两人刚成亲时,他妻子时常会说诸如“晚上不能剪指甲照镜子、在屋里不能打伞”之类的话,而他觉得这些都是无稽之谈。
    但他妻子有一点是好的,那就是愿意听他的话,愿意学习。
    他妻子还很崇拜他,不管他说什么,他妻子都觉得对。
    两人就这么处了下来,现在,三十四岁的顾教授已经有了三个孩子,他妻子的肚子里还有着一个。
    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婚的,他的孩子需要父亲。
    而且他的妻子,抛开一些观念不谈,她其实是一个很好的人。
    “小说不都是假的吗?即便写得不对,也没关系的吧?”顾夫人开口。
    顾教授听完大笑:“确实!即便写得不对,也没什么关系!”
    笑完,顾教授看着这书的结尾,又叹气:“我觉得这书的结尾,预示着战争会再一次到来……好吧,这是必然发生的事情,这个世界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战争,然后诸多矛盾被战争的洪流冲走,人们在废墟上建立新的国度,而当矛盾再次变得尖锐,战争就会席卷而来……”
    顾夫人听不懂顾教授讲的大道理,就只给孩子剥鸡蛋。
    顾教授也不在意,继续高谈阔论。
    而他的孩子认真听着,眼睛亮晶晶的。
    顾教授见状,摸了摸自己大女儿的脑袋:“亭儿,你一定要好好学习,成为云景先生这样的人。”
    顾教授以前,更关注自己的儿子。
    在他心里,儿子才能继承他的衣钵。
    但自从看了《真假千金》,他就改变了观念。
    等他得知桑景云是女子,对大女儿的关注,更是直线上升。
    他的女儿,说不定也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
    顾亭立认真点头。
    她已经十二岁,知晓很多事情,当然会好好读书。
    她弟弟不缺读书机会,还有人逼着他读,也就一点不珍惜。
    但她不一样。
    她身边很多人,都觉得她一个女子,不需要读太多书。
    而那些人越是这样说,她越是觉得,自己要读书,必须读书。
    顾亭立满心坚定,只比她小两岁的她的弟弟,这会儿却好奇地追着自己的父亲问:“爹,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灵魂吗?未来的人,真的能来到这个时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