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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章 征服华裔读者

      第299章 征服华裔读者
    接下来几天,业内各个站都开始出现一些写洪荒题材的新书。
    书名起的五八门。
    如:《穿越洪荒》、《从小巫到大巫》、《洪荒妖王》、《洪荒大圣》……等等。
    别说,这些作品一出,还真引来不少读者的关注。
    一时间,洪荒题材成了时下热点题材。
    或者说,成了一个风口。
    有人说:只要站到风口上,猪也能飞起来。
    这句话显然是对一些现象的总结。
    一些原本写了扑、扑了写的作者,突然发现自己写洪荒题材的人气增长非常迅速,比自己以前任何一本作品的人气增速都快。
    比如:曹胜的大学室友宋超。
    他看完曹胜的《天地玄黄玲珑塔》结尾之后,也有了创作的冲动,按捺不住的那种。
    于是就在工作之余,弄了一个开头发到榕树芐。
    书名:《我成了祖巫》。
    刚发表几章,作品总人气就超过了他以往任何一本作品的总人气。
    这让他相当诧异。
    也非常惊喜。
    以为自己终于悟了,写作能力有了突破性的飞跃,他看到了火的希望,也看到了出版挣稿费的希望。
    码字的动力爆棚。
    偶尔,他也会在心里感谢曹胜,感谢曹胜写了《巫妖争霸》这个电影世界的剧情,却没有写洪荒题材的小说,这才给了他宋超机会。
    直到几天后的晚上,他上网来到《天地玄黄玲珑塔》的书评区,看见不少帖子都在讨论曹胜的新书,他才惊讶发现曹胜不声不响地,竟然已经写了一本洪荒题材的新书。
    “《洪荒演义》?他什么时候写的?都出版了?”
    出于好奇,他点开一些帖子,想通过这些帖子,了解《洪荒演义》的大概内容。
    “笑死我了!一些棒槌竟然以为阿灰没写洪荒题材的小说,还发帖请阿灰赶紧写一本洪荒题材的,真踏马笑死我了!”
    这个帖子,让宋超脸皮发红。
    “无疑阿灰又开创了一个新题材,先是《巫妖争霸》预热,跟着才推出《洪荒演义》,《巫妖争霸》让我看到了这个题材的精彩之处,所以,《洪荒演义》开头的慢节奏,赶不走我!我有的是耐心看下去!”
    “主角穿越成一只乌鸦,是我没想到的,为什么不穿越成一条龙或者一只老虎?是觉得那样写,难度太低吗?”
    “不敢相信《洪荒演义》和《神墓》出自同一个作者之手,《神墓》节奏那么快,简直创造了纪录,《洪荒演义》的节奏却那么慢,不过,中原一点灰确实牛逼,快节奏的能写得精彩,慢节奏的也能写得这么好看,不愧是中原一点灰!”
    “阿灰这本新书,野心好像很大啊!开局写得那么细,剧情推进这么慢,这是想要好好铺垫吧?我敢打赌,这本《洪荒演义》他至少会写两百万字以上!”
    “我觉得阿灰的文笔进步好多啊,有没有一样感觉的?”
    ……
    网吧电脑前。
    宋超看着这些帖子,眼神很羡慕。
    他原来还觉得自己这次的新书人气增长很快,但和曹胜一比,差距太大了。
    曹胜的新书《洪荒演义》,明明还没在网上发布,这里的讨论热度却超过他宋超的新书热度百倍不止。
    这就是顶尖作者的人气吗?
    他很直观地感受到了。
    半个小时后,他独自走出网吧,被网吧外面的夜风一吹,整个人清醒不少。
    他一边往住处方向走,一边掏出最近刚买的手机,拨通曹胜的号码,想跟曹胜聊两句,顺便聊聊彼此的新书。
    只可惜,电话打通了,曹胜却没有接听。
    他猜到曹胜应该正在码字,手机静音了。
    他之情几次晚上给曹胜打电话,曹胜都没有接听,事后,曹胜回电话过来,跟他说过这个习惯。
    ……
    菲律滨。
    小志的姐姐从香江打工回来,给小志兄弟几人带回来两本《洪荒演义》,小志今年16岁,是菲律滨华人。
    香江那边喜欢用菲佣。
    他姐姐就跟着亲戚去了那边做菲佣。
    每年只能回来一次。
    每次回来都会给他们兄弟几人带一些礼物。
    而这次带回来的礼物中,就有两本《洪荒演义》。
    姐姐说这是华夏顶级作家写的新书,在香江卖得很火,连续几天都卖断货,她去买的时候,看见很多年轻人都在抢,她好不容易才抢到两本。
    在菲律滨买中文书不容易。
    香江那边的畅销书,在这边是稀罕物。
    小志仗着自己是哥哥,宣布自己先看第一集,几个弟弟都不太服气,他把他们揍服了。
    夜已深。
    其他人都睡着了,小志却还没有睡意。
    精神奕奕地坐在窗边,借着窗外的月光,勉强辨认着书上的文字。
    他从小在华文学校学过汉语,认得中文。
    他原以为中文就那么回事,学了也没多大用处。
    而今晚,《洪荒演义》中的故事,让他开了眼界。
    他忽然觉得中文是最有韵味的语言。
    如果用英文的话,鸿钧、帝俊、东皇太一这样的名字,能让人一看就觉得那么厉害吗?
    还有河图洛书、东皇钟等等法宝的名字,翻译成英文,还有这样的韵味吗?
    他甚至都想不出河图洛书,用英文该怎么翻译?
    ……
    徽州。
    曹胜一觉醒来,吓了一跳。
    一睁眼就看见身旁躺着一个人。
    定睛一看,才认出是女友黄清雅。
    她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正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你什么时候来的?”
    曹胜问。
    黄清雅微笑,“来了有一个多小时了吧!怎么?不欢迎呀?”
    曹胜摇头,“那肯定不会!我只是奇怪你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早上睡不着?所以来跟我一起睡?”
    黄清雅摇头,“不是!”
    曹胜:“那你怎么来得这么早?有事?”
    黄清雅眼里出现笑意,“你自己干了什么,你自己不清楚吗?”
    “我干了什么?”
    曹胜有点懵。
    黄清雅微微起身,趴在他胸口,低头俯视着他,轻声说:“你的新书呀!我昨晚在你书评区看见好多人在议论你的新书,看得我心痒痒,很想立即、马上看看你这次新书到底写了什么,让读者们议论的热情那么高,怎么样?睡好了吗?睡好了的话,就赶紧起来吧!我还等着你给我打开你电脑的屏幕密码呢!”
    曹胜:“???”
    他没想到她这么一大早来到他这里,竟然是为了在他电脑上,看他的新书。
    至于吗?
    有必要这么着急吗?
    “那你给我穿衣啊!”
    他笑着说。
    “我给你穿衣?你是宝宝呀?”
    黄清雅好笑地问他。
    曹胜:“男人至死都是少年,也是宝宝,你不知道吗?”
    黄清雅无语地看着他,“自己起来!”
    曹胜躺着一动不动,“这不是求人的态度!”
    黄清雅失笑,“你觉得我在求你?”
    曹胜将双手枕到脑后,笑吟吟地说:“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你不给我穿衣服,我就不起来。”
    黄清雅好笑地看着他,定定地看了一会,忽然开始扒他的衣服,一边扒一边说:“想要我给你穿衣服?穿衣服我不会,扒衣服倒是拿手,看我把你扒光了!”
    曹胜躺着不动,任由她施为,“扒衣服也行。”
    两人嘻嘻哈哈地闹着闹着,就变了味。
    本来很正经的场面,变得相当不正经。
    但却很快乐。
    良久。
    黄清雅如断了线的风筝,泄气地趴在他身上,闭着眼睛在他耳边问:“这总算是求人的态度了吧?你还有什么不满意吗?”
    曹胜轻嗅着她发间的清香,懒洋洋地回答:“做人要不忘初心,你别以为你这样贿赂我,就不用给我穿衣服了,我还是那句话,你今天不给我穿衣服,我就不起来。”
    黄清雅:“……”
    哑然数秒,她噗嗤一笑。
    表情无奈地缓缓起身,白了他一眼,开始四处找他的衣服,像童养媳伺候小丈夫一样,给他穿衣。
    曹胜觉得这就是爱情。
    “你早饭吃过了吗?”
    他懒洋洋地问。
    黄清雅:“还没。”
    曹胜:“那一会儿一起吃吧!”
    黄清雅摇头,一边将他秋衣往他头上套,一边说:“不!我先去看你新书存稿,你吃完了,给我拿点到书房就行了。”
    曹胜斜眼瞅她,“你真这么着急看我新书?”
    黄清雅:“你说呢?我昨晚想着你的新书,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醒来的时候,发现天还没亮,然后就怎么也睡不着了,脑子里老是想着你书评区讨论你新书的那些帖子内容,想着反正也睡不着了,就来你这里看看,没想到来了,却看见你还没睡醒,反正,我等不及了,你赶紧上楼给我把电脑打开吧!好不好?”
    她都这么说了,曹胜还能说什么呢?
    “哦,呵呵,这样啊,那行。”
    ……
    穿好衣服,曹胜在她的催促下,领她上楼,来到书房,打开电脑,调出《洪荒演义》的稿子,让她慢慢看。
    他下楼洗漱、吃完早餐,端着一份早餐上楼送给她的时候,看见她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电脑上的稿子,他打开书房门进来,她竟然都没有一点反应。
    (本章完)